日前,廣州市工商局發布了流通領域珠寶玉石鉆石貴金屬商品質量監測情況,共有62款商品被判定為核查總體不合格,不合格率為22.3%,其中包括周六福珠寶10余款飾品、香港中國黃金4款,山東黃金1款等等,施華洛世奇2012年也有兩個批次產品上榜。本次抽查結果顯示,“缺斤短兩”的現象比以往有所減少,但標簽及其他標識物不合格現象仍然極為普遍。而記者近日調查亦發現,目前珠寶行業中依然存在標識混亂的現象,有的甚至混淆、杜撰珠寶玉石和貴金屬名稱,誤導忽悠消費者。
據悉,本次共抽檢了171家產品質量負責單位的278款商品,其中鑲嵌珠寶玉石商品111款、未鑲嵌珠寶玉石商品20款、素金商品105款、鑲嵌鉆石商品42款。經檢測,有62款商品被判定為核查總體不合格,不合格率為22.3%。廣州市工商局將對銷售不合格商品的經營業戶依據《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督促全市經銷企業做好同廠同品牌同規格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對于拒不履行退市的經銷企業將依法予以查處。
“不合格率為22.3%,這也就意味著我們接觸的珠寶首飾中,每四件中就有一件不合格。而且上榜的多是些知名企業,情何以堪!”在白云區萬達廣場逛街的小梁如此感嘆。說起珠寶首飾的標簽,在某家銀行上班的白領馮女士對記者說:“眼花繚亂的標識、五花八門的標簽、莫衷一是的說法,著實讓人摸不著頭腦,消費者在多數情況下只得聽銷售人員‘忽悠’。”
記者近日走訪市場調查也發現,鉑金、白金、鈀金、翡翠、玉石……市面上的貴金屬、珠寶首飾品種繁多、款式各異,隨著飾品新加工工藝的發展,飾品所用主石和配飾的材料也越來越復雜,珠寶行業中標識混亂現象日益頻繁。有的商家不標注珠寶玉石名稱,有的僅標注行業內不規范的商業俗稱,有的甚至混淆杜撰珠寶玉石和貴金屬名稱。比如鉑金和鈀金外觀相近,但價格差距很大,兩者的元素符號分別為Pt和Pd,不法零售商偷梁換柱,消費者稍一走眼就有可能被忽悠。諸如將“合成立方氧化鋯”標示為“鋯石”、“翡翠”標示為“玉”等行為,更是對消費者造成了誤導。
近年來還出現了在同一個貴金屬飾品中應用了多種貴金屬的新工藝首飾,而少數不法商家混淆概念,只在標簽上標注出了其中價格最貴的,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從而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就2011年和2012年的情況來看,雖然相關執法部門對此進行了多次的整頓,但情況依然沒有好轉,珠寶業市場規范可謂任重而道遠。
廣東省金銀首飾商會相關人員認為,產品標識是生產者、經銷者傳遞產品信息和說明有關問題的信息橋梁,標識不規范,這主要是由于珠寶企業普遍不重視,對國家制定的相關規定缺乏基本的認知。業內人士林先生則表示,珠寶行業出現產品的質量問題,與行業急速擴張以及經營成本上漲不無關系。
據介紹,近幾年珠寶企業大肆進行“圈地運動”,很多都以加盟的形式招商擴店,一些長久混跡于珠寶行業的加盟商也逐步與部分代工廠建立合作關系,或者通過中間商借用加盟的品牌平臺,私下向代工廠下訂單獲得廉價的貨源,獲取高額的渠道收益。雖然大品牌會對加盟商進行管理,但操作空間依然很大,期間有一個環節管理跟不上,就容易出現問題。為搶奪更大的市場份額,一些生產企業不惜打價格戰、甚至以次充好來追逐利潤,導致產品質量無法保證。
有關專家指出,市場出現的產品標識與實際不符,通常分為兩種情況,一是以次充好牟取暴利,二是用合成珠寶玉石冒充同類天然珠寶玉石,以假亂真賺取非法利潤。比如石榴石標稱為天然紅寶石,合成立方氧化鋯冒充鉆石,合成祖母綠冒充天然祖母綠,合成水晶冒充天然水晶等等。
事實上,國家強制性標準GB11887-2002早已對印記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印記內容應包括廠家代號、純度、材料以及鑲鉆首飾主鉆石(0.10克拉以上)的質量。生產企業如果不標明自己的企業印記,那么不合格的產品流入市場后就無法追溯出生產源頭。分析人士指出,珠寶貴金屬標識不明,會損害消費者的利益,但長此以往企業信譽受損,最終受傷害的將是整個行業。有關專家就此提醒消費者,購買時仔細查看商品的合格證,注意核對檢驗證明(鑒定證書或檢驗報告等)的內容與商品標簽的一致性,以及檢驗證明中的檢驗結論與自己購買首飾時的要求是否一致,檢測項目是否齊全等等,必要時應先委托權威檢測機構檢測后再購買。